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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爱游戏官网入口    发布时间:2024-08-07 10:39:12 浏览次数:754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2-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信重工”)于2022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武汉琦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法律法规,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中信重工〈2022年半年度报告〉》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信重工〈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

  《中信重工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

  《中信重工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中信重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2年8月修订稿)》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中信重工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2022年8月修订稿)》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二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详见《中信重工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对上述议案二、三出具了独立意见,详见《中信重工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中信重工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2-02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信重工”)于2022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宝扬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法律法规,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等有关法律法规,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制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线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中信重工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

  《中信重工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2-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系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对公司无不利影响。

  2022年8月25日,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华、王萌回避表决。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企业独立董事对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公司相关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企业的独立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经营往来,遵循了公平、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委员)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具有必要性、合理性,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注:其中预计的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度可供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有下属公司共同使用。

  经营范围:冶金、矿山、建筑、轻工建材、用于承受压力的管道咨询设计、研究开发、生产运行;工程监理;电子工程;工程总承包;工程建设价格咨询;项目管理服务、规划咨询、评估咨询、招标代理、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精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工艺设备研制开发生产转让销售;冶金产品营销售卖代理;地质实验测试;岩土试验;矿石化验;建材检测;地质勘查、水文、岩土工程勘测考察、治理;测绘;找水;凿井;地基处理;翻译;晒图;复印;房屋租赁;劳动力外包;计算机网络和自动化控制工程及成套设备调试;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瞿铁先生自2021年1月28日起担任鞍钢院董事,鞍钢院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鞍钢院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财务情况和资信良好,拥有非常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影响企业发展的可能性。

  经营范围:碳酸锂、氯化锂、钾资源产品、硼资源产品、镁资源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硫酸钾镁肥、硫酸钾肥、氯化钾肥生产、销售。仓储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青海国安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青海国安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财务情况和资信良好,拥有非常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影响企业发展的可能性。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境内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资产管理、期货、租赁、基金、信用卡金融类企业及相关产业、能源、交通基础设施、矿产、林木资源开发和原材料工业、机械制造、房地产开发、信息基础设施、基础电信和增值电信业务、环境保护、医药、生物工程和新材料、航空、运输、仓储、酒店、旅游业、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商业、教育、出版、传媒、文化和体育、境内外工程设计、建设、承包及分包、行业的投资业务;资产管理;资本运营;工程招标、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承包及分包、咨询服务行业;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进出口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社区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和信息保护和加工处理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可以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履约能力分析:中信集团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财务情况和资信良好,拥有非常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影响企业发展的可能性。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贵金属采矿、选矿、冶炼及压延加工;矿产品及延伸产品研制、生产及销售;冶金、工程技术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研发及咨询;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境内外自营期货业务;国内外贸易;进出口业务;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物流及铁路运输、道路运输;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承包境内外招标工程;地质勘查;爆破作业(设计施工);租赁(不含金融租赁服务);水的生产及供应;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仓储(不包括危险化学品,硫酸、氧气、氮气、氩气除外);设备制造;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以上项目不含国家限制经营和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办理前置许可或审批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是白银有色的大股东,白银有色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白银有色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财务情况和资信良好,拥有非常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影响企业发展的可能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分别发生的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采购商品接受服务等,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日常的合法经济行为。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行情报价确定;没有市场行情报价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以确保价格公平、合理。

  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符合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体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1.《中信重工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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